授予翻譯權合同

授予翻譯權合同

授予翻譯權合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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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乙方(出版者):   國籍:   地址:(主營業(yè)所或住址): 
  合同簽訂日期:    地點: 

  鑒于甲方擁有(作者姓名)(下稱"作者)的作品(書名)(下稱"作品")第(版次)的著作權,雙方達成協(xié)議如下: 

  第一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保同有效期內,在(國家、地區(qū))以圖書形式用(文字)翻譯    、出版   冊(印數(shù))上述作品譯本(下稱"譯本"的專有使用權。 

  第二條 甲方保證擁有第一條授予乙方的權利。如因上述權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菱權,甲方   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,乙方可以終止合同。 

  第三條 為翻譯的目的,甲方應免費向乙方在  在內提供上述作品的 本加工副本。 

  第四條 乙方根據(jù)本合同第十七條的規(guī)定,為獲得出版譯本的權利,向甲方支付報酬,支   付方式為: 

 ?。ㄒ唬┌娑悾骸 ?nbsp;(貨幣單位)[譯本定價X %(版稅率)X銷售數(shù)(或印數(shù))];(例   如文學作品8%,科技作品10%)或 

 ?。ǘ┮淮涡愿冻辏海ㄘ泿艈挝唬ɡ缥膶W作品每千字20元,科技傷口每千字25元)   如果譯本的最后定價高出預計定價,乙方應在譯本出版后按%增加向甲方支付的報酬。 

 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 月內,向甲方預付 %版稅,其余版稅開出版后第 月結算期分期支付,或在  月內一次付清。 

  第五條 乙方負責安排有資格和有能力的譯者對作品進行準確性確的翻譯,譯者姓名和其   資格證明應送交甲方,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,不得刪節(jié)、增加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  作. 

  第六條 有磁譯本的質量問題,由甲乙雙方商定。 

  第七條 乙方將作者的姓名標注在譯本的封面、護封和扉頁的顯著位置,并注明:"此版   本(書名)系(乙方名稱)與(甲方名稱)于  年  月協(xié)議出版"。 

  第八條 乙方應于  年  月  日前出版譯本。乙方因故未能按時出版,應在出版期   限屆滿前  日通知甲方,雙方另行約定出版日期。乙方支付愈期違約金,比例為   ,乙方在雙方另行約定的出版日期仍不能出版,甲方可以終止合同,乙方應向甲方   賠償損失,并支付違約金,比例為  。 

  第九條 譯本一經出版,乙方應免費于  日前同甲方提供  本樣書,并應盡力推銷譯本    的復制品。 

  第十條 如果乙方希望增加 冊(印數(shù)), 年內乙方可以自行決定增加印數(shù),但應將擬   定議的印數(shù)和定價通知甲方,并于  日內按第四條規(guī)定的` 方式向其支付報酬   。如果乙方未在譯本脫銷后  月內再次重印譯本,授予的權利回歸甲方。 

  第十一條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,乙方不得行使除第一條規(guī)定的譯本的其他任何權. 

  第十二條 未經甲方事先同意,乙方不得將所授予的翻譯權許可任何第三方行使,譯本     也不得單獨使用乙方自己的版本說明。 

  第十三條 如果乙方未在  日內支付本合同規(guī)定的報酬,如甲方不解除合同,乙方應繼     續(xù)履行合同支付報酬,并支付愈期違約金,比例為  ;如果方解除合同,乙     方應賠償損失,并支付違約金,比例為  。 

  第十四條 除本合同明確授予乙方的權利之外,作品的其他所有權利由甲方保留。乙方     希望取得的權利,應在本合同中明確約定。 

  第十五條 甲方有權核查譯本的印數(shù)。如甲方指定第三方核查,需提供授權委托書。如   乙方隱瞞印數(shù),除向甲方補齊應付報酬外,還應支付違約金并承擔核查費用   。如核查結果與乙方提供的印數(shù)相符,核查費用由甲方承擔。 

  第十六條 如果乙方違反了本合同的約定,又未能在甲方通知其  月內改正,或甲方已   撤銷不能履行的合同,本合同自動終止,授予乙方的翻譯權回歸甲方,乙方    應向甲方賠償損失,并支付違約金,比例為 。 

  第十七條 乙方委托?。ㄣy行)以?。ㄆ睋?jù))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報酬,并按 日中國國    家外匯管理局的外江蘇排價折算成合同確定的幣種支付。 

  第十八條 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(fā)生爭議,由雙方協(xié)商解決。協(xié)商不成,由  (仲   裁機構)仲裁,或向(法院)捍訴訟。 

  中國仲裁機構為________仲裁委員會。 

  第十九條 因本合同引紛提起的仲裁或訴訟,適用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有關涉    外民事訴訟程序的特別規(guī)定。 

  第二十條 本合同以中、  (外國文字)兩種文字寫成,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 

  第二十一條 全同的變更、續(xù)簽及其他為未盡事宜,由雙方另行商定。 

 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為 年。 

  第二十三條 本合同一式兩份,雙方各執(zhí)一份為憑。 

  甲方:         乙方: 
  (簽章)        (簽章) 
    年  月  日     年  月   日